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持续加强高职院校科研能力建设,提升高职院校科技创新水平,推进高职院校有组织科研,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和产业技术问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开发中心)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四个面向”的总体要求,今年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科技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技术开发中心。
二、申报条件
1.技术开发中心所服务的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2. 具有明确的行业背景和良好的企业合作伙伴,原则上应与具有较强技术能力且运行良好的企业联合申报和建设,依托单位与合作企业能够落实一定数量的建设及研究开发经费。
3. 技术开发中心应以高职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技术开发及服务、产品研制、工艺革新、成果转化和工程化能力。具备专业理论扎实、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技术带头人,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的技术团队。具备较好的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施和检测、分析及测试手段。
4. 技术开发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和充实提高后,应逐步具备综合性应用技术研发、工艺革新、产品研制及其工程化的能力。能够建设成为高职院校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5. 技术开发中心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申报。
6. 新立项的技术开发中心第一建设周期为三年。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部门请认真组织,精心优选。我校限报1项,其他条件及内容详见附件1。请于6月20日前将附件2材料报送校质量管理与科研处,联系人:谭凯,邮箱:tankai@ncc.edu.cn。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3年6月8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