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五年高职教育工作相关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将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表(一式5份)、成果总结报告(一式5份)、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新街口校区901室,同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0385@ncc.edu.cn。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质量管理与科研处王宏超,1893603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