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估整改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整改任务主要牵头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评估整改工作的开展,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方案》(宁城职院〔2016〕9号),经学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院评估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整改任务主要牵头部门(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教务二处、党政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财务处、技术处、学生处、团委、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评估整改方案》,检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任务分解表》中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完成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用部门自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打 ★ 的重点整改任务由学院检查,其他部分为部门自查。
1、部门自查
各主要牵头部门根据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方案的要求,按照本部门评估整改工作计划安排,对牵头各项整改任务组织实施、落实完成情况和整改成效进行自查,并提交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2、学院检查
学院检查组将采取听取牵头部门专题汇报的形式,主要围绕重点整改任务的组织实施、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效进行检查。相关支撑材料请事先整理归档,对有必要的将安排做专门检查。
四、学院检查时间
晓庄校区:2016年12月29日 14:00—17:00
新街口校区:2017年1月4日 14:00—17:00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本次检查以专家组反馈意见和学院评估整改方案为依据,请各主要牵头部门紧扣专家反馈意见,结合学院《整改方案》,认真总结整改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并对所涉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前期整理;
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并将纸质文稿(盖部门章)及电子文档交评估办。
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